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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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7年度骨干教师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02-22 浏览次数:690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安排,按照《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苏建院人〔20133号)的要求,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拔范围:二级院(部)全体教师、校内兼课教师。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曾凡远

副组长:刘海波、孙亚峰

成员: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质量管理办公室、高教所、实训部、工会、监察处的主要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教师发展中心,贾平任主任。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向院(部)提交骨干教师申请表(附件2)、骨干教师目标任务表(附件3)。校内兼课教师向相关院(部)提交以上材料。

2.二级学院(部)选拔。按专任教师的60%(含校内兼课教师)选拔骨干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二级学院(部)应依据《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苏建院人〔20133号)的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选拔细则,报人事处备案后实施。各教学单位要客观、公正、公开地选拔骨干教师,选拔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后报人事处,提交骨干教师汇总表(附件4)。

3.人事处汇总材料,并会同教务处、科技处、教学质量考核办公室等部门审核。

4.报学校骨干教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报学校批准。

四、要求

请各院(部)于329日前完成对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公示。

提交材料:

1.二级学院(部)骨干教师选拔细则,37前交人事处备案。

2.骨干教师汇总表(附件4),纸质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512996321@qq.com

以上材料交人事处:蒋德平,83889557,行政办公楼204室。

  

          附件1.2017届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骨干教师申请表.docx

附件3.骨干教师目标任务书.docx

附件4.骨干教师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17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