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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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2016-2018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3-29 浏览次数:644

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现对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开展期中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1.人才自评。2016年入选的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包括2018年增选的培养对象)填写《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附件1)和《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统计表》(附件2)。

2.全面摸底。为全面梳理分析省333工程”实施20多年来本地区、本部门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省333工程”第1-5期培养对象(包括2018年增选的培养对象)填报《省“333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如培养对象如有离职、离岗、退休等情况的,只需在附件3中填写姓名,标注入选批次,同时备注离职、离岗、退休等情况。

3.各单位审核。各相关单位根据入选名单收集本单位人才自评材料和全面摸底材料,进行审核、汇总。

二、有关说明

12016年入选的培养对象调离我校的,不再列入评价范围,但要在期中绩效统计表中备注。

22016-2018年入选的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如受到“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支持,还需撰写20162018年度专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专项经费报告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准确,不少于800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报告中如实说明原因。

三、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收集汇总附件1、附件2、附件3,于412日前报送人事处,所有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发到408570489@qq.com,其中附件1还需要报送纸质版。联系人:苗磊刚,电话:83996012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中绩效评价表.docx

附件2: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期中绩效评价统计表.docx

附件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情况统计汇总表.xlsx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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