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教育名家大师的深邃思想、高尚精神和先进事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7﹞2号(附件1)要求,现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条件。
全校专任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具体条件参照《新中国教育名家大事推选活动启事》(附件2)。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各单位不超过1名。
三、材料申报。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人选的《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和《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于4月24日上午8:30前交人事处215室。联系人:刘东方,联系电话:83889012,电子邮箱:20529839@qq.com。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docx
人事处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