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金泉工程”培养方案》,现就我校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名额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3名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和1个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 2.每个学院、部所按照要求至多推荐2人和1个科技创新团队。 二、选拔条件 我校2009、2010、2013届优秀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技术骨干、博士。 1.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 2.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企业技术攻关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突出;或为本学科专业带头人,对专业建设贡献突出。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 3.优秀教学团队选拔条件 (1)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紧密的合作关系,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近五年内有较为突出的合作研究和教学改革成果。团队人数5人左右。校级领导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2)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融入学科专业发展前沿。教学方法和手段先进,重视实践教学、研究性教学和信息化教学,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3)以学科、专业系(部)、教研室、教学实验室、实训基地或工程中心为建设单位,以专业或课程为建设平台。高职院校团队应为“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 (4)团队带头人在本学科专业或本行业具有较大的影响力,长期致力于学科专业建设,坚持在本校教学第一线为本(专)科生授课。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选拔推荐要求 1.每位申报人员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往期及培养期内的“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或同层次申报,鼓励申报更高层次。 2.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团队的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 3.已入选过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以及省有关部门人才工程项目的团队带头人不得推荐申报“青蓝工程”培养对象。 4.已入选过国家级、部级人才工程项目、“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双创个人、“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A类个人等同层次省级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可申报优秀教学团队。入选过“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和“六大人才高峰计划”BC类个人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人员,不推荐申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可申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或优秀教学团队。 四、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根据选拔条件择优向学校推荐。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人事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1.申报人员填写推荐表3份,汇总表1份(见附件),各部门于 2.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 3.近五年代表性专著、论文2本(篇),均为原件。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4.2017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 |
人事处 2017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