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28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金泉工程”培养方案》(苏建院发〔2013〕3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创新创业型人才承担的高水平项目,其负责人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2、项目负责人应为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优秀骨干教师、博士。
3、其他申报条件详见《关于做好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第十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报送材料:
申报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六大人才高峰” 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人选申报表》(附件2),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含参与项目建设的人才群体)作为本单位重点人才的培养计划;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从事重点项目研究、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六)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申报表单独放档案袋内,其他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后统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附件2)。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人于9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人事处213室,联系电话:83889012。
人事处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