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培养对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2012]39号)的要求:各校要组织培养对象研究制定3年培养计划,认真填写目标责任书。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培养对象填写目标责任书(一式五份),于2013年1月7号前交人事处213室,电子稿发:yutao@xzcat.edu.cn;
2、学校将召开鉴定会审议目标责任书是否可行(1月7日下午3:00.党校教室),培养对象需准备陈述材料,每人获团队不超过10分钟,学术带头人需包含学术团队的培养计划。
公布通知.doc 人事处1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