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人才办、省科技厅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江苏省“双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以“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为统揽,按照稳中有升、优化结构、提高质效要求,进一步加大省“双创计划”实施力度。瞄准前沿高端,重点引进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空天海洋装备、数字创意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工程机械、物联网、前沿新材料、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高端纺织、集成电路、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核心信息技术、汽车及零部件、新型显示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紧缺人才。把握人才评价改革要求,突出创新创业成效、用人单位所给薪酬、社会资本投资和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等要素,促进申报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项目类别
2019年省“双创计划”包括双创人才、双创团队和双创博士三个项目。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高校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卫生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等7个类别,通过我校申报的为高校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卫生等6个类别,通过我校申报的为教育类团队,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企业博士后、县级医院创新、世界名校等5个类别,通过我校申报的为世界名校创新类,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3”。
三、支持政策
1.资金支持。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其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已获得省双创博士或江苏特聘教授资助的,在原资助基础上补足至对应的资助标准。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8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其中用于补助团队成员的不得低于30%,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5万元的创新创业资金资助。
2.项目推荐。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333工程”“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等人才项目,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推荐融资项目,享受我省各地、各部门制定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配套服务。按照国家、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政策,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和驾照转换等方面的支持与服务。
四、遴选程序
按照《“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执行。
五、申报要求
2019年省“双创计划”各类项目通过“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申报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8日。各类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4)须在网上提供原件的扫描件或数码照片。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须从申报系统中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并单独填写汇总表、基本条件评价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申报。
各单位、各部门汇总后于4月15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申报书、创新创业计划书和证明材料一式三份)交至行政楼202房间,并将相应电子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联系人:苗磊刚;联系电话:0516-83996012;邮箱:408570489@qq.com。
人事处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