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7] 4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
一、名额
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4人。
二、申报人员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或专业负责人、或专业带头人、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已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3.满足《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7] 4号)中规定的“推荐条件”。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
2.二级学院(部)选拔,填写汇总表(附件2),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7年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docx
附件3.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计划实施办法.doc
人事处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