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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2年岗位津贴预发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12-08 浏览次数:
1021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岗位津贴预发表》中的规定填写明细!
各人员的职务职称以2011年12月取得的职级为准。
预发标准为:
2009年业绩津贴中校级党政管理、教辅及工勤技术人员系列中各职级最低档的60%(
详见预发标准表),见习期内人员津贴不做预发。
各部门在填写完本部门的信息后,
请将其他部门的信息删除,以免混淆。
请各部门将津贴预发放表于下12月23号(下周五)前报人事处。(纸制稿1份,电子稿一份)
谢谢!
人事处
2012预发_标准.xls
岗位津贴预发表.xls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