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工作职责
政策文件
制度文件
师资管理
职称评审
人事劳资
人才工程
教学名师、优...
“333高层次...
“青蓝工程”...
“六大人才高...
江苏工匠、工...
苏北发展特聘...
江苏省“双创...
教学团队
产业教授
境外研修
江苏省中青年...
其他荣誉奖励
职称评审
劳资社保
师德师风
文件汇编
监督举报
资料下载
联系方式
学校首页
人事政策
人事政策
▪ 当前位置:
首页
旧版网站
人事管理
人事政策
岗位设置交佐证材料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17 浏览次数:
462
各部门:
因校岗位设置工作需要,请通知本部门申报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副高5、6级与中级8、9级岗位的人员,对照上岗条件上交支撑材料:
1、认为哪一条符合的就交哪一条材料,其他材料不用交。
2、
符合年限要求的不用交材料。
(申报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副高7级与中级10级的不用交材料,申报管理和工勤岗位的不用交材料。)
按照工作安排,请各部门务必于1月20日(周三)上午11:00前收齐材料交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1.18